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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錄自
https://news.u-car.com.tw/article/43833/
蘇佑倫 撰文
政府推動小客車稅制改革,朝節能減碳的目的前進,同時為鼓勵低排氣量小客車,於 10 月 5 日立法院一讀通過「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修正案」,將小客車貨物稅由 2 階改為 4 階,新增排氣量 1,000 c.c.以下小客車貨物稅率降至 17.5%,排氣量 3,000 c.c.以上拉高至 39%。
若此案順利通過三讀公告上路,未來小排氣量車可望成為受惠最多的車款;而 3,000cc 以上車款則多屬豪華品牌,部分車價較高的車款在調漲貨物稅後較容易達到特定貨物及勞務稅(俗稱奢侈稅)的門檻,勢必對對豪華車款車價結構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。
立法院一讀通過「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修正案」,將小客車貨物稅由 2 階改為 4 階,新增排氣量 1,000 c.c.以下小客車貨物稅率降至 17.5%,排氣量 3,000 c.c.以上拉高至 39%。
現行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,內容為車輛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。小客車部分目前分為 2 級距,草案則是改為 4 階,如表列所示:
新版小客車貨物稅中,新增排氣量 1,000cc 以下級距,貨物稅率從原本的 25%降至 17.5%;同時將 3,000cc 以上小客車貨物稅率自 30%提高至 39%,調升幅度同樣為 3 成。至於 1,001~2,000cc 與 2,001~3,000cc 小客車,貨物稅率則分別維持 25%與 30%。
1.0 升車款受惠,3.0 升以上貨物稅調漲 4%
而據 U-CAR 統計,目前市售之國產車除 Ford Fiesta 1.0 EcoBoost 外,其餘車款全數位於排氣量 1,000 c.c.至 3,000 c.c 之間。進口車部分則影響較大,Ford、Suzuki、Volkswagen 旗下已有多種車款搭載 1.0 升引擎;在排氣量 3.0 升以上部分,許多性能車款以及豪華品牌高階車款則會受較多影響。
目前市售之國產車除 Ford Fiesta 1.0 EcoBoost 外,其餘車款全數位於排氣量 1,000 c.c.至 3,000 c.c 之間。
貨物稅具有經濟及社會政策功能,車輛貨物稅是對車輛造成外部環境成本課的稅捐。然而,貨物稅新增級距,是否有達成租稅公平與鼓勵節能車款,仍值得討論。從能源局油耗數據、以及 U-CAR 的定型化油耗測試中,可發現許多搭載小排氣量引擎的車款的確擁有優秀的油耗表現,但拜科技進步之賜,也有許多較大排氣量的車款締造不輸小排氣量的油耗成績。
U-CAR 的定型化油耗測試中,可發現許多搭載小排氣量引擎的車款的確擁有優秀的油耗表現,但拜科技進步之賜,也有許多較大排氣量的車款締造不輸小排氣量的油耗成績。
貨物稅影響車價
U-CAR 也藉由此機會,簡單解釋政府對市售車款課徵的稅賦。根據財政部關務署提供的資料,臺灣進口小汽車必須繳交的稅費包括:進口稅、貨物稅、營業稅及推廣貿易服務費,至於國產車部分,雖不必課徵關稅、推廣貿易服務費,但仍要繳交相同之貨物稅、營業稅等稅捐。
而各項進口稅費之計算公式如下:
進口小客車應繳進口稅費之計算方式及適用之稅率 | 進口稅 | | 貨物稅 | § (完稅價格+進口稅)×貨物稅率25%(排氣量2,000c.c.以下者) § (完稅價格+進口稅)×貨物稅率30%(排氣量2,001c.c.以上者) | 營業稅 | | 推廣貿易服務費 | | 完稅價格=離岸價格(FOB)+運費(Freight)+保險費(Insurance) |
根據此公式,讀者可了解,未來若新法三讀公告上路後,車價並非直接反應貨物稅調降幅度。雖然小排氣量車款大降 10 萬元不無可能,但 10%左右的調整將是較可能的。大排氣量車款部分,雖然影響車款多為豪華品牌高階車款,不過價格的調漲也是可能預期的。
目前草案已在立法院一讀通過,未來有關於貨物稅的相關資訊,U-CAR 也將持續追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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